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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上海食药监局及林空市场执法玩忽职守无视检验程序法律胡乱执 法

投诉人: 王英华 日期:2017-02-21 11:46:36



这是《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二十四的1,说明执法 人员玩忽职守不作为。2说明可以向消费者取样(至少没有说绝对不 能向消费者取样质检)第二十五条更说明收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对网购 样品送检的步骤和流程,明显网购样品是指消费者收到的样品,不然 之前还和我核对那些信息干嘛?第一五零条2又证明可以向消费者受 害者哪怕食物残渣残存也要封存送检,而不是又连对象都不知道的找 什么厂家卖家索取合格批次。同样还有对出具假合格报告对相关机构 的处罚条款,更说明所谓的合格报告并非都是真的,并非能证明整个 批次都合格的证据。对于此办案人员和市场执法部门加上级上海食药 监局,我只能说法盲执法真可怕可悲可笑可耻!那么多自相矛盾的解 释和对法律常识的漠视屈解,居然出现在大上海更是令人惊异!山东 那么穷乡僻壤一个局连传真机都没有只有一台电脑的食药监科长,一 年只受理了两个投诉,却能按法律程序让我快递样品,找厂家盖章认 同此证物再送检去青岛,并在检测报告未进行添加剂检测,检测结果 无效不能强制执法的情况下依然努力让厂家最终进行了退一赔十。而 上海那么门面城市却连基本的法律在专业机构都得不到真正的解读, 呜乎哀哉!


这么多差评说鸡肉丸臭,我也申请退款时说明是臭的,卖家同意直接 退款而不是提供质检报告后再承担运费退货足够说明超市明知此鸡肉 丸质量有问题却事后一直继续销售。就算现在被我投诉并要求送检质 检,受理人员居然以某法盲食药监人员说绝对不能向消费者取样为由 ,用卖家提供了出厂合格报告作为所有出售包括被差评的那些丸子全 是合格产品的证据,拒绝强制执法更别提无用的调解了。这么面向全 国出售量庞大的不合格食品就因为超市昧良心,执法人员不作为一直 在伤害消费者的健康和钱财,更伤的是对超市的信任和对国家执法部 门的失望!(条款也有不够明确的注解,但至少也没有任何不能向消 费者取样的条款,所以这种不可理喻还死不认错更连名字都不敢告知 的办案人员,分明心虚知错却故意阻挠消费者维权。请一定清退并强 制普法考核!


这样写明了鸡肉丸臭的质量问题退款而不是被要求提供质检报告才承 担运费退货的正常网购流程,绝对是超市对此丸子问题心知肚明的最 有力证据,别提还发了那么多评价说丸子发臭有怪味的截图,可到了 办案人员嘴里一句人家好心才给我退款就算解释了。真骗她自己能成 功吗?为什么不好心现在按食品法给我赔偿掉那一千和另外天猫超市 百般抵赖甚至毁灭证据的两次欺诈交易也好心的认了赔了?


国家有几部食品法?说这是当地的食药监自己认为的条款,上海的专 业回复就是不一样,就是不能向消费者取样质检,让她拿出法律条款 又拿不出来,让她告诉我谁说的我好投诉又说不知道,连自己的名字 也死不肯说。不过她说调解结束也不执法拒绝受理,应该能查出是谁 办理的吧!最可笑的还是昨天电话中的上级,居然把消法的55条说成 是食品法148条,而且知道退一赔几,却又不知道这两条法律附带的 最低赔偿分别是五百和一千。就这样整部法律的核心条款都不清楚, 还动不动强辞压理的用歪屈明显应该向消费者抽检的条款为是只能向 卖家抽检,除非发重严重安全事故才适用向受害人取样。真是语文不 及格的初中水平也能当公务员吗?还是存心包庇或者说玩忽职守(法 律要求上门实地取样抽检连去都不去,只电联对方收到合格批次报告 就啥都不用做了!如果这种又笨又懒又不负责还态度不耐烦(最后电 话都录音了)还占据着执法队伍,那再好的保护消费者法律也是一纸 空文,她们根本不学不承认更不执行。要求将此事中的法盲进行清退 !包括那个误导的食药监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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